Associated Board Of The Royal Schools Of Music
英皇考官如何评鉴一个演奏?
在下面几页的表格中说明了评鉴的基础。这些是最低限度的「准则」说明,清楚指示出考官在每个部份中的要求。每个演奏都是独一无二的,且成绩是从演奏中每个不同特质的平衡点来达成的,运用从训练和经验所得到的技能。
评鉴目标
联合委员会的演奏考试目的,在给予学生获取知识、技能的机会;和对准确地演奏乐曲,技巧的流畅及对音乐认知的了解。考生是以他们对演奏考曲的能力和以下这些方面来被评鉴:
准确性,持续性和流畅感:准确性包含了对技巧的控制和对表现出正确节奏所需的协调性,包括演奏的持续性;具有说服力的速度,包括对所选择速度的一致性;清楚听到对谱上演奏指示的观察和遵守;以及准确的音准,包括确实集中的音准。完全不能准确地表现出音准进而造成失去调性的状况,会比基本上有确实音准但发生小失误的情形来得严重。
声音的认知:声音的认知包含了对乐器的使用方式且包括如何有技巧地处理一个状况不佳的乐器等的状况。它包含了表现出集中一致的声音的能力;对音乐上下文中强弱记号和重音记号的控制和对比能力;以及将具有音乐性的音色有层次地融入乐句的能力。钢琴者的踏板和弦乐器者的揉音是额外的音色细致部分,所以的级数都鼓励这部分的运用,但第5级开始才有一定的要求。
音乐的个性和表演的感受:音乐的个性来自将技巧技能以充满想象力的方式运用,如此充分生动地将乐曲的情境传达给听者。一个表演的感受包含了对音乐投入的程度,包括演奏或歌唱中表现出的努力和说服力的程度。
考生的这些能力也会被列入评鉴:
1.能够以流畅,准确,平均且有着音乐修饰的方式表现出各级数所要求的技巧练习(例如,音阶和琶音);
2.能够准确地,迅速地且有着音乐观察力地回答各级数所要求的听力测验;
3.能够(从第1级开始)以准确,控制,持续且注意表情记号细节的方式演奏出一首陌生的短曲。
考生并不是必须达到所有的评鉴目标才能及格。例如,演奏中的音乐个性对及格来说并不需要,而是对更高能力程度比较适合的要求。在某些评鉴目标中的弱点也许会被演奏中其它比较好的部分所平衡。给予的分数将以实际上考生对于整体的评鉴目标所达到的程度来衡量。